逾期辦出世紙個案 最長15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5/20 20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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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15歲英菲混血少女月前墮樓身亡,揭發其母逾期居港超過22年,死者及其14歲胞妹亦無領取出世紙;據了解,其母獲准保釋後已替幼女辦理出生登記。

保安局資料則顯示,自97年回歸至今年3月底,有多達543名嬰兒出生後1年後才登記,有個案更逾期達15年。

保安局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詢問時指出,97年回歸後至今年3月底共有約114.6萬宗出生登記個案,當中有543宗在嬰兒出生1年後才登記,逾期最長的個案達15年,仍有71宗個案尚未辦理出世紙,交入境處調查科跟進。

據了解,部分逾期辦理出世紙個案或涉及單親家庭,但其唯一至親因病入院,未能替子女辦理出生登記;部分個案則涉棄嬰,社署署長需向法庭申請成為該棄嬰的監護人始能辦理出生紙。

保安局又指,如新生嬰兒的父母逾期未有為其子女辦理出生登記,入境處會於嬰兒出生後3、6及9個月分別以普通郵件及掛號信件作出提醒。嬰兒出生翌日起計42日內可免費辦理出世紙,如期限屆滿但在嬰兒滿1歲內辦理,則須繳付140元,如有個案超過12個月才辦理出世紙,申報人則先要得到生死登記官批准,並繳付680元後始能補辦登記。